发动居委会治理卫星电视接收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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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1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广电总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召开会议,就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管理和整治等问题作了专门部署。 根据国务院129号令等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但目前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活动时有发生。某些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传播的反动、暴力、色情等有害信息严重危害了社会主义精神
会议还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进对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的综合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基层组织,包括乡镇、村和街道、居委会、社区组织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