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化妆品不得宣传抗菌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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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22 生活报 | |||||||||
针对目前有些化妆品及沐浴液声称其具有“抗菌、抑菌和除菌”的疗效,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情况,卫生部近日发出公告,化妆品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卫生部要求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化妆品禁止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中宣传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医疗作用。2005年7月1日前已生产的此类化妆品,可销售到产品有效期截止。(《北京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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