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 重大支出项目决策要充分体现人民意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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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24 河北日报 | |||||||||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吕雪松)今天,出席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省政府4个工作报告。在审议关于2003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时,出、列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提出,要不断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重大支出项目的决策上一定要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 大家一致认为,2003年我省的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不仅保障了抗击非典斗争的支出
在谈到如何在重大支出项目的决策上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不约而同地谈到实行“阳光”财政这个话题。王清、杨德庆委员说,实行“阳光”财政,关键要树立理财为民的观念,较好地运用政策、制度和管理措施,努力把财政资金安排好、使用好,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同时,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好收支预算,全面科学地测算税源、费源,以增强收入预算的准确度。赵宝文委员提出,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管理,对有收入部门的所有资金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改变收支挂钩的做法,对部门超收的使用要编制超收使用方案,切实把“收支两条线”规定落到实处。佟淑芸委员认为,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强联系,强化监督力度,把监督寓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全过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