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东一房卖二主违约 自讨苦吃赔偿4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09:33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杭州7月18日电(卢晶、陈奇杰)房屋本已卖给他人,却又与另一人签订转让协议,得不到房子的买主赵某气愤地将一纸诉状提交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并判令房主赔偿经济损失。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经受理此案,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主夫妇丁某、郑某返还赵某购房款185000元,并支付赵某违约金及因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491940元。

  据赵某对法院诉称,房主夫妇丁某、郑某是上虞市第12期拆期户,享有4套安置住宅。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因住房多余,自愿将其中2套面积分别为90平方米、12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转让给赵某。2002年10月15日,双方就此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一份,约定转让房价为1070元/平方米,另外,再每平方米补贴给房主300元,总计转让价为1370元/平方米,付款方式为签约时付定金10万,房主办好两证及提供过户手续时再付清余款。抽号后,原、被告于2002年11月8日又签订补充协议一份。2003年1月20日,原告应被告要求,同意在原来价格基础上再补贴给被告15000元,并补签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以后无论市场房价如何浮动,被告均不得再提其他要求。2003年1月24日、6月29日,赵某分别付给房主购房款5万和2万。2003年8月11日以后,房主却又提出不卖房的要求,不再履行交房义务。

  法院认为,虽然赵某与房主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及2份补充协议的时间,是在房主与黄某签订协议之后,但原、被告之间的协议并未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条件,故应认定有效。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解放军东山岛军演
2003年审计报告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长春人质事件
《十面埋伏》 视频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见证《焦点访谈》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