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年限延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0:0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迪)近日,市商务局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改贷款贴息项目,延长贴息年限一年;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改贷款贴息项目,延长贴息年限二年。 《意见》确定了近一时期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目标。力争到2008年,本市地方企业高
据悉,有关部门将优先扶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型高新技术产品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并对《北京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和《北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目录》所列产品生产企业给予重点政策扶持和定期跟踪服务。 此外,相关部门将从地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科技兴贸专项”,加大对本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和重要活动的支持力度,并对本市中小型软件出口企业以承揽外包业务为目的而建立境外企业或相关办事机构,给予一次性资助;利用“走出去”专项资金,对境外加工贸易、境外投资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并给予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