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大型公共建筑不得抢进度赶工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1:0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 通知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一批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造型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相继建设。有的工程设计突破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