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字样遭遇尴尬 文化品牌亟需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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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1:36 辽沈晚报 | |||||||||
沈阳故宫制药厂、沈阳故宫医院这两个和沈阳故宫毫无关联的单位用上了“沈阳故宫”的名头是不是有“侵权”之嫌?烟盒印上大政殿的建筑形象是否合适?究竟谁有权利使用与“一宫三陵”有关的建筑、名称? 这一连串的疑问来自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支运亭,当他在日前召开的沈阳市打造清文化品牌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提出这些问题时,引起了与会诸多专家学者的共鸣。
但在稍后,当记者就“沈阳故宫”的商标注册问题连线沈阳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时,却获知“沈阳故宫”这个字样出现在企业字号和商标中都是合法的,因为“沈阳故宫”仅仅是沈阳故宫博物院的简称,是可以注册成企业字号和商标的。 在申遗成功后,如何解决类似“沈阳故宫”的文化品牌的保护问题变得格外迫切。 专家观点:“故宫马桶”的无奈何时能避免 观点发布:沈阳故宫博物院院长支运亭 在提及对“一宫三陵”的品牌保护时,支运亭深有感触,他曾在网上搜索“北京故宫”,结果出现了50多个以“故宫”为商标的商品,其中还包括“故宫马桶”,这无疑是一种恶意抢注的行为。而沈阳故宫也面临着同样的尴尬。 很多人以为沈阳故宫制药厂、沈阳故宫医院是沈阳故宫的下属单位,这让支运亭哭笑不得。他介绍说,在我国《商标法》中规定,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名称不允许被注册为商标,他也曾就此事咨询过工商局的相关人员,他们的答复是,沈阳故宫的全称是“沈阳故宫博物院”,全称肯定不能注册为商标的,但是简称“沈阳故宫”注册商标就是合法的了,显然这样的解释并不能令支运亭满意。 把品牌保护纳入文保工作中 观点发布:辽宁大学品牌研究所所长赵琛 赵琛教授接过了话头,他说在他研究过的案例中,北京恭王府和沈阳故宫的情况有很多相似之处。赵琛表示,品牌保护也是对文物古迹保护的一部分,品牌保护不力不仅会导致品牌的流失,更会直接给文物古迹抹黑。这看似是一个“正名”的问题,但从更深层次看却包含着“文化品牌如何转变为产业,如何能长久发展”的问题。他建议“一宫三陵”加大名称、建筑物以及清文化的品牌保护力度,将品牌保护工作纳入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 应尽快塑造努尔哈赤雕像 观点发布: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关嘉禄 建一个清文化园,塑一个努尔哈赤的雕像——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研究员关嘉禄在会上重申了他的设想。他说:“我和支运亭我们两位政协委员再次呼吁为努尔哈赤塑雕像”。他解释说,沈阳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清文化的发源地是需要有载体来支撑的。“一宫两陵”是载体,但还不够,还有很多东西需要挖掘。一个城市如何体现出其历史特色,如何体现出其历史内涵丰富,这不仅是一个保护的问题,更是一个开发、传承的问题。努尔哈赤是清文化中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在以他为代表的一代人身上“体现出崛起向上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是很值得我们今天的人借鉴的”,关嘉禄说。会议主持人周庆玺表示,这项建议已经纳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记者连线:“沈阳故宫”做企业字号和商标是合法的 连线对方:沈阳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 那么究竟“沈阳故宫”商标是否允许注册呢?昨日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沈阳故宫”这几个字可以有两种使用用途:一种是企业字号,如“沈阳故宫制药厂”;第二种是在商标中带有“沈阳故宫”字样,而无论哪一种都是合法的。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的规定,沈阳故宫的全称“沈阳故宫博物院”是肯定不能注册为商标或者成为企业字号的,但是其简称“沈阳故宫”注册就是合法的。因为沈阳故宫是历史形成的建筑,和东陵、北陵一样带有地理标志性质,故宫不是博物院的私有产业,其周边的企业当然可以注册。比如说黄山天下知名,带有黄山字样的企业、产品非常多,都是合法的。就算沈阳故宫注册了“沈阳故宫”的商标字号,以前一直叫这个名字的企业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字号。应该说,对于“一宫三陵”这种文化品牌的相关保护目前法律还没有规定。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这种文化品牌冲突近年来表现频繁,比如说鲁迅美术学院虽然注册了全名的商标,但是没有注册“鲁美”的简称,结果被别人抢注,只能徒呼奈何。 感言 “来者犹可追”。“一宫三陵”申遗的成功使得沈阳的文化保护意识大大提高了,然而提高的程度还远远不够,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可以说,申遗的成功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 为此清文化专家发出呼吁:要加大“一宫三陵”名称、建筑物以及清文化的品牌保护力度。这个声音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一宫三陵”周边环境上,我们曾犯过一些失误,最后这些失误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才得以弥补。现在,在这些文化品牌的保护上,我们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一宫三陵”是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虽然目前注册使用“沈阳故宫”、“东陵”、“北陵”这样的商标字号是合法的,沈阳故宫制药厂、沈阳故宫医院也都是正规的单位,但是我们希望这些使用“沈阳故宫”字样的单位或产品能够善待这几个字,为这几个字增光添彩,而不是给它抹黑。对于那些还没有面临这种尴尬的文化品牌,我们应该加快保护的进程,让这种尴尬不再出现,至少是尽可能少出现。( 辽沈晚报 高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