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腐败成本”该怎样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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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1:56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雪里埋 在15日举行的浙江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书记习近平细算了三笔“官员腐败成本”账。一是经济账:为不义之财放弃已有优厚待遇不值得;二是法纪账: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赃枉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三是良心账:对不起组织、人民和家庭,将受道德和良心的审判。他希望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实行自我约束,清正廉洁、勤政
习近平这三笔账,算得一清二楚,全面、准确地阐释了“腐败成本”。但是,我感到这个算法遗漏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腐败者败露的可能性。 “腐败成本”并非简单指腐败败露后受到的惩罚和损失,它实际上是这种“惩罚和损失”再乘以“被抓住的概率”。也就是说,它是一种预期,因为官员腐败可能被抓,也可能平安无事、逍遥法外。如果腐败败露的概率是0,那么形式上的惩罚再大、损失再多都无济于事。 而这个“被抓的概率”又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监督机制的完善与监督力量的强弱,二是需要监督的人数。因为反腐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至少这个“反腐成本”不能大于“腐败的社会成本”。因此,监督机制不可能无限地完善,监督力量也不可能无限地强大。正是由于反腐的这种局限,我们不可能指望现实中的腐败现象能得到百分之百的惩罚,而只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但是,如果需要监督的人数太多,根本就监督不过来,那么这种“杀一儆百”的效果的也将遭到无情消解。 首先,我们来看监督体制的问题。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人的意识到制度反腐的重要性,因为制度性的腐败必须从制度上进行治理。然而,不得不说,我国的监督体制还很不完善,存在的漏洞给了腐败官员们很多可乘之机。试想,如果拿公家的钱就如同囊中探物,谁能保证自己就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财务管理制度上的漏洞,有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宗海竟然能够动用2亿公款豪赌为证;金融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有贪污巨额公款的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远逃海外作例;至于“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把手”纷纷落马已经提供了太多的证据…… 其次,我们需要监督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尽管近年来我国监督机制已经越来越健全,但是鉴于反腐成本的制约,仍然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需要监督的“公权”数目太多。从逻辑上说,以“私权”谋私利的事儿越多,以“公权”谋私利的事儿就会越少,那些少量存在的公权也才容易受到有效的监督。而“公权”的大量存在,必将导致监督的乏力。 这两个因素必然导致腐败败露概率小;而败露概率小,当然就大大降低了贪官们的腐败成本;腐败成本低下,也就无法有效制约贪官们的腐败行为。实际上,每个贪官心里何尝没有一把“成本———收益”的算盘,他们早就把腐败得到的种种好处和腐败成本进行了充分的得失权衡。这个账根本不需要别人替他们算,他们心里一清二楚,明镜儿似的。当腐败的好处大大地超过了“经济账”“法律账”“良心账”的总和,贪官们“前腐后继”也就不难理解了。 来源:《燕赵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