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机补偿细则为何难见踪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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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3:01 今晚报 | |||||||||
不到20天,民航总局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与相应发生的各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投诉案例,将航空公司推上众怒难平的风口浪尖。由航班延误而引起的最为激烈的冲突是7月5日凌晨,一航班在首都机场延误后,因旅客对航空公司的补救措施不满,部分旅客未经安检强行冲入隔离区,最终以煽动闹事为由被机场警方刑事拘留告终。 7月初,自民航总局出台《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后,各航空公司均表示不日将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董念清表示,在国际上,对航班延误还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外航对于航班延误的补偿,一般只限于在航班延误后提供食宿、交通和通讯等服务。今年2月17日,欧盟通过第261/2004新规则(2005年2月17日起正式生效),该规则适用于所有从欧盟境内机场始发或飞往欧盟境内机场的航班拒载旅客的情形,包括包机。其赔偿标准为:航班延误2至4小时,承运人应为乘客提供餐食、饮料、住宿以及两个免费电话、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帮助。如延误超过5小时,乘客可得到由承运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同时,航程在1500公里以内的短途飞行最高赔偿标准为250欧元;欧盟境内的1500公里以上的中长途飞行或航程在1500公里至3500公里之间的其他所有航行则为400欧元;3500公里及其以上为600欧元。多种原因导致细则难出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总裁李家祥曾对记者表示,由于国航涉及国际国内航线太多,因标准不一给航空公司带来的补偿压力过大。据了解,因天气等原因引起的航班延误就有20多种,对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界定成为延误补偿细则推出的最大症结所在。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国内航运市场迅猛增长的态势下,航班延误在所难免。由于航班量大,导致航班延误原因复杂,有盈利压力的航空公司不太可能贸然推出补偿细则。同时由于业缘的关系,航空公司不太可能单独推出补偿细则。(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