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保护历史风貌条例将被收入世界遗产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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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3:3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收入世界遗产文献。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伍江教授近日透露了这一消息。 伍江说,日前在苏州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上,本市向大会提交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英译稿,大会同意将这一条例收入世界遗产文献。目前,条例的英译稿在最后整理当中,待整理完毕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正式收录进世界遗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7月25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举行了市民参与的立法听证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