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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险被毁容 美容师:皮肤痒肿是“代谢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3:38 新华网

  社会观察 韦小姐使用某化妆品后皮肤痛痒红肿,美容院却让她“坚持”做脸部护理,直到韦小姐无法“坚持”——美容险被毁容的警示

  近日,韦小姐向本报投诉称,她使用了一种化妆品后,脸上长满红斑,经医院三个多月的治疗才有好转,她希望通过媒体讲述她的毁容经历,警示后来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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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小姐

  初识某牌化妆品

  韦小姐2003年10月底,在广州市东风路一家化妆品专卖店里咨询,店长在用仪器测试了韦小姐的皮肤后表示,韦小姐可以用该产品。店长在韦小姐临走时,送一支平衡霜让她试用。回家后韦小姐用了这支平衡霜,没什么不良反应。11月中旬,韦小姐走进天河城的该化妆品专柜,买了1400元的产品,并获赠一张免费护理面部两次的卡。第二天,韦小姐就按卡上写的美容院地址,前往做免费脸部基础护理。

  去年11月底,韦小姐又去该处做第二次免费护理,但第三天脸就变得又红又痒,还有些肿。韦小姐打电话咨询天河城专柜的一位女士,该女士叫韦小姐停用两天护肤品,等脸上好了再用。韦小姐不放心,又去咨询给她做护理的美容师,美容师说这是一种“代谢过程”,且韦小姐的皮肤属敏感性皮肤,韦小姐自己买的产品不适合敏感性皮肤,建议韦小姐退产品,然后美容院负责帮她治好。于是,韦小姐就要求天河城专柜退款,但该专柜主管说韦小姐出现的皮肤问题不是因为用了她买的产品,而是美容院的护理过程出了问题。这位主管要韦小姐再去美容院护理一次。于是,经这位主管出面,韦小姐做了第三次免费护理。

  美容小姐

  皮肤痒肿是“代谢过程”

  回到家后,韦小姐感到脸上更加难受。第二天,韦小姐就到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诊治,医生诊断是“接触性皮炎”,要求韦小姐停止用该护肤品并给韦小姐开了药。韦小姐心存疑虑,又致电美容院,接电话的女士对韦小姐说:“不要用医院的药,回来美容院,我们给你做20次护理(两个疗程)就会好的。”韦小姐相信了她。韦小姐没有拿医生开的药,而是在去年12月7日到美容院开了张1050元/10次的卡做护理,还把在“天河城专柜”买的产品退了一部分,开始使用美容院提供的产品,并按美容师的要求,最初四天天天到美容院接受面部护理,之后,面部护理时间改为隔天一次,这样,韦小姐又作了20多次面部护理。其间,韦小姐除了到美容院做面部护理外,还按美容师的指导,在家将十多种该化妆品往脸上擦。韦小姐担心擦得太多,脸上吸收不了,但美容师指点说,韦小姐的脸太干了,要多用产品。这一过程,韦小姐的脸部问题变得越来越大:流水、疼痛,全脸红肿。但美容小姐仍然鼓励她要“坚持”,并坚称“这是一个必然的代谢过程,做完两个疗程就会好”。

  医院诊断

  接触性皮炎要赶紧治疗

  到了今年的2月12日,韦小姐实在忍受不住脸部的疼痛,在她的要求下,美容院一位美容师陪她去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诊断。医院经过“人体皮肤斑贴试验”和检验患者自带的、其使用的18种化妆品样品,医院得出的最后诊断是:接触性皮炎(患者使用送检样品“脸部喝水保湿精华素”可引起该患者接触性皮炎)。韦小姐称,之后她彻底停止使用该化妆品,并在中山三院皮肤科接受治疗。其间,她私下寻找自己脸部出现问题的原因,发现该化妆品的一系列产品说明书中说,对“敏感性肤质”每周护理1-2次,而且进行敷面时,要避开眼睛及嘴、唇周围。而当时,韦小姐在美容院开卡后,美容师是连着四天给她脸上敷面,然后每隔一天做一次,连眼睛全给敷上,现在眼部皮肤松弛。

  现在,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韦小姐脸部皮肤有了明显好转。她将有关美容院告上了法庭。

  调查

  美容损害知多少

  发生在韦小姐身上的“过敏”是否属个别案例?消费者出现这种不幸的原因何在?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近几年接触“化妆品引起皮肤损害病人”较多的广州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皮肤科主任赖维教授和广东省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左冬云小姐。

  赖主任介绍,近年来,由化妆品引起的皮肤损害有增多的趋势,为了保障化妆品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卫生部1999年在全国认定了五家医院为“卫生部化妆品皮肤病诊断医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名列其中。

  近几年,因使用化妆品引起的各种皮肤损害在逐步增加,这些损害包括接触性皮炎、毛发损害、色素异常、甲损害、化妆品痤疮等,严重者可造成不同程度的毁容。使用者出现各种皮肤损害的原因主要有:第一,使用伪劣美容化妆品;第二,患者本身的过敏体质;第三,患者使用化妆品方法不当;第四,用化妆品出了问题后,不是找医生而是自行处理,导致小病变大病,或延误了病情;第五,部分美容从业人员误导消费者。

  广东省消委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左冬云介绍说,目前消费者对美容产品的投诉分为两类:一类是消费者使用了无卫生许可证、无厂址、厂名的“三无”产品导致皮肤过敏。这类“三无”护肤品一般在美容院销售,前年省消委会就曾经对广州的美容院进行暗访调查,发现不少美容院都存在售卖“三无”护肤品的现象,消费者使用这种来源不明的护肤品风险很大。由于这种“三无”护肤品常常在美容院通过美容小姐的巧嘴推销,所以,有关部门去清查时,难以抓住证据。而另一类是消费者对化妆品使用不当造成的。每个人的身体情况不同,像本案的美容纠纷,不属于使用“三无”护肤品造成的,但美容师不该在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接触性皮炎的情况下,还让消费者继续使用该产品。

  提醒

  美容前先学“必修课”

  针对近年来化妆品引起皮肤损害增多的现象,赖主任提醒消费者:最好选择品牌好、信誉高的化妆品;购买化妆品时,一定要检查是否有卫生部的批准文号,而且还必须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千万不要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消费者在用一个新的化妆品前,一定要先做皮肤测试,方法是将新产品在耳后或前臂的屈侧连续涂3-5天,确定皮肤无不良反应时再正式使用;如果使用过程中皮肤出现了如红、肿、疼、痒、烫等症状,或出现毛发、甲的损害,要立刻将化妆品洗去并到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美容师无资格也无经验处理这类情况。(记者章梅)(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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