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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抵市场需求的诱惑 野生动物走私问题凸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5:38 人民网-人民日报

  今年6月,青岛海关侦破一起走私进口珍稀野生动物大案,不法分子从马来西亚走私入境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巨蜥1885只,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2291只。经有关权威部门估值,这批原产于马来西亚走私入境的珍稀野生动物总价值高达2500万元。

  而类似的野生动物走私案,在近年来的缉私记录中屡见不鲜。

  海关缉私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野生动物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走私清单上。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由于关税水平逐步降低,以野生动物为代表的非涉税物品走私更加突出:

  ———2002年10月,海南省打掉一特大野生动物走私团伙,共查获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566条、蟒蛇259条,此外还有穿山甲、眼镜蛇等,累计总数达8393条(只);

  ———同年,上海海关针对本地区走私象牙制品活动突出这一特点,在行邮和旅检通道加大对象牙制品的查缉和打击力度,先后在行邮和旅检渠道查获35起走私进口象牙制品案件;

  ……

  据统计,自1999年至2003年,全国海关共破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242起,起诉走私犯罪嫌疑人323人。其中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和国际公约保护的穿山甲、猎隼、蟒蛇、巨蜥等濒危野生动物活体1.89万只(条);查获羚羊角、象牙、鹿茸、麝香、熊掌等动物制品总计价值高达10亿元。

  市场需求的诱惑

  海关人士介绍,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凡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走私巨蜥达到4只或走私穿山甲达到16只的,就属“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那么,走私分子为何敢冒这么大的“风险”?在青岛海关查获的巨蜥、穿山甲走私案中,已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田某说:“我知道国家规定穿山甲是保护动物,不准买卖,但这利润太丰厚了。”

  这利润就来自国内存在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

  在我国南方个别地区,野生动物早已从民间消费进入高端消费市场。无论其来源还是去向,野生动物交易都呈现出合法和非法交易两条脉络。合法的物种因人工大量养殖变得利润低廉,而禁止食用的野味物种价值利润相当可观。新源冻品禽畜综合市场曾是广州最大的野生动物批发市场,红火时,这里的野生动物日交易额高达190万元,年营业额达7亿—8亿元。

  随着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野生动物成了一个越来越有利可图的走私对象。据业内人士介绍,在马来西亚收购一只穿山甲只需花费数百元人民币,几经转手运至广东地区,黑市销售价已达每公斤约700多元人民币。通常一只穿山甲重约七八公斤,这意味着在广东地区每只穿山甲的售价可达6000元左右,而这还不是经过厨师烹饪后食客吃到嘴里的终极价格。此外,走私象牙、羚羊角等非食用性野生动物产品的利润也相当高。

  遏制走私需要多方合作

  我国政府一直将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早在1981年,我国就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并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在《刑法》、《海关法》等法律中都对打击野生动物走私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打击各类野生动物走私活动的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

  去年,针对走私野生动物多来自东南亚地区的特点,云南森林公安局将目标锁定瑞丽、西双版纳、河口等重点地区,仅勐腊县就查破案件45起,案值400多万元。今年年初,广州商业联合会组织部分流通企业发出倡议,不销售、运输野生动物。应该说,打击野生动物走私涉及海关、林业、公安、检疫、工商等多个部门,需要各方面联手行动,口岸堵、路上追、市场查,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放松。

  此外,由于境内外野生动物走私分子相互勾结越来越紧密,逐步发展成为组织严密的走私团伙,形成“组织货源—运输—走私进口—销售”一条龙作业。所以,打击野生动物走私不仅需要国内部门密切配合,更需要良好的国际合作。但目前,在开展国际合作方面还存在合作级别和层次较低、经费投入不足、缺乏信息共享等问题,国际合作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然,从根本上讲,消除野生动物走私活动,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希望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坚决摈弃嗜食野生动物、偏好野生动物制品的恶习。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制止走私贩卖野生动物行为。作者:杜海涛 王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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