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牛店镇“7-8”爆炸事件原因查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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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7:56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7月19日电(记者张彩霞 陆欢)19日下午3时,郑州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新密市牛寨镇“7·8”爆炸事件的原因。经过十多天的深入调查和反复论证,有关技术专家认为,牛寨镇“7·8”爆炸事件的原因是一起私自购买、储存的非法自制爆炸物品自爆而造成的爆炸事件。 7月8日零时8分,新密市牛店镇牛店村东沟村王庄李湾联营个体煤矿安全副矿长张银
为了迅速查明爆炸原因,郑州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了专家指挥部,抽调了刑侦、技侦、治安、消防、交通等警种400余名警力,并从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防空兵学院、郑州大学等单位聘请专家开展调查工作。经过十多天的调查发现,张银山所在的牛店镇李湾联营二矿一直没有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使用监督卡》,没有取得购买、使用、储存炸药物品的资格,该矿存在非法购买、使用、储存爆炸物品行为;张银山家里所放的炸药是由禹州市花石乡农民刘战业、刘杰朝、杨军央、刘子乾等人未经国家允许、采用土配方私自制造爆炸物品。张银山没有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炸药和雷管没有分开存放,私自将爆炸物品存放在自己家中,这是造成爆炸事件的主要原因。 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郑州市公安局重申了对有关爆炸物品存放、管理的有关要求与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