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营场所公厕今日起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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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17: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实习生 傅洋)走在繁华商业街上突然内急找不到厕所很令人尴尬,而今后这种情况将会大大得到缓解。从今天起,市政部门倡导在本市规划区内、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内,经营、服务的营业场所内设置的厕所应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我市提出2008年之前在城市主要街道行人步行8分钟应可找到一个厕所。一些繁华地
经营场所开放范围主要是指城八区的宾馆(包括饭店、旅馆)大堂、餐饮场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购物场所、加油加气站、机场、火车站、公共电汽车站和长途客运汽车首末站、地铁和城铁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而对于一些需要购票进入的场所,如博物馆、影剧院等,内置厕所则只向购票者开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