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得到纠正 群体性上访下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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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22: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9日电中国纪检监察报援引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消息,今年上半年,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工作取得实效。拆迁中的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已有所下降,各地对拆迁规模的管理趋于科学有序。 消息说,尤其是5月下旬与湖南省政府联合调查处理了湖南嘉禾县珠泉商贸城项目建设中集体滥用行政权力、严重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拆迁案件,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较
在这一工作中,建设部作为牵头治理单位,首先加强指导、狠抓落实:一是督促和指导地方加快完善城镇房屋拆迁的法规政策。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修改完善了各自的地方性拆迁法规或规章,为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二是指导各地加强拆迁规模管理。浙江、四川等省已经建立了拆迁计划管理和备案制度,今年上半年,实际完成拆迁量较上年同期有明显下降。 三是推动地方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解决被拆迁户中“双困”家庭的实际困难。天津通过新建、收购、转化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安置被拆迁居民。 四是指导部分拆迁上访问题突出的省市加大整改力度。南京市纠正了原来按政府指导价进行补偿的做法,改为按市场评估价,并加大了中低价位住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五是规范拆迁主体行为。坚决推进政企公开,凡拆迁管理部门下设的拆迁公司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要求全部脱钩改制,拆迁管理人员在相关拆迁企业兼职的,一律调离或辞去企业职务。 六是建立进京上访定期通报制度。天津市根据建设部通报情况,提出了八项整改措施,使进京上访人数明显下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