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同学请求帮乡亲解愁 民警拘禁他人致死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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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1:47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江西省上犹县公安民警方确明应同学请求,帮乡亲解愁,竟将法律抛至脑后,在对一位行动异常的农民进行管教时,实施五花大绑,最终致人死亡。日前,上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方确明有期徒刑10年。 去年8月19日,上犹县水岩乡古田村农民许承福将玻璃碴等垃圾倾倒在邻居许承浩家的屋角处,双方发生口角。许承福受到指责后,便威胁许承浩说最终要死在他手里。一小时后
许承福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2002年刑满释放后,他越发自暴自弃,整天游手好闲,不时追逐妇女、打骂父母,破坏他人财物,被村民称为“武疯子”(即精神病)。他的妻子也不得不带着两个孩子在外居住。 接到报案后,方确明口头向派出所负责人作了汇报,便与同所另一民警(另案处理)携带电警棍、手铐一同前往事发地,决定对许承福进行捆绑管束。两位民警趁其不备,将许承福摁倒在地,用手铐铐住其双手,接着用事先准备的尼龙绳将许承福双手反绑、直立捆绑在其家厅堂竖立的木爬梯上。为防止其挣脱逃走,又用12号铁丝进行加固捆扎。 午饭后,他们找来许承福的父亲许光茂,要他按时给许承福送水送饭。临走时,怕许承福逃脱,两位民警又找来8号铁丝进行加固捆扎,致使对方除头部稍能摇动外,身体其他部位均动弹不得。21日早上,80多岁的许光茂去给许承福送水送饭时,证实36岁的许承福已经死亡。 检察机关于10月16日立案侦查。经法医鉴定为,许承福系因长时间捆绑站立,造成有效血容量和回心血量严重减少,脑部供血不足,导致心功能衰竭和脑部缺血、缺氧而死亡。 去年12月10日,上犹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此案。法院以被告人方确明构成非法拘禁罪,作出判决,依法判处方确明有期徒刑10年。 方确明不服,提出上诉。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