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领取养老金须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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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1: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广州消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退休人员如存在异地居住情况,应及时到当地的劳动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在限定期限内,社保经办机构没有收到退休人员的协助认证表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每年3月至6月20日,由参保单位(或区退管办)向所属社会保
(马汉青 刘军)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