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报业集团采编人员自律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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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2:27 山西晚报 | |||||||||
为了保证“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效果,更好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努力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自律公约。 一、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
二、坚持新闻报道真实性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真实、全面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努力提高引导水平。不编发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 三、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追求高质量、高格调、高品位,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读者负责。不刊登格调低下、有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稿件;不承揽和刊发低级庸俗、不健康、不文明、误导受众的不良广告。四、弘扬职业精神,树立良好形象。不“挂名写稿”,不在未参与采写的通讯员稿件上加署记者、编辑的名字;不抄袭、剽窃其他媒体的稿件。同行之间提倡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反对狭隘偏见和不正当竞争。 五、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作风。不搞以稿谋私,禁止“有偿新闻”。不利用采编工作之便收受被采访对象的钱物;不利用报纸的新闻发布权和版面资源谋取私利;不利用新闻报道渲染个人情绪;不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相要挟,向被采访对象索取钱物;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自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读者,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山西日报报业集团: (0351)4282225(办公室)(0351)4282369 山西日报:(0351)4282640(总编办) 山西晚报:(0351)4282639 山西农民报:(0351)4282433 山西经济日报:(0351)4660801 三晋都市报:(0351)4281140 生活文摘报:(0351)4282248 发展导报:(0351)4282925 人民摄影报:(0351)4297341 良友周报:(0351)4282811 山西法制报:(0351)7186587 山西市场导报:(0351)4137132 《先锋队》杂志社:(0351)4041810 对联杂志社:(0351)4282482 青少年日记杂志社:(0351)4282428 山西新闻网:(0351)4282438 2004年7月15日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