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网消息 今年10月以前,重庆市部分农村独生女父母,每月可各获得政府70元补助;独生子父母每月可各获得政府50元补助。重庆市政府在全国率先推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试点。国家民政部官员说,重庆进行的试点,是一件十分可喜的事。它对全国控制婴儿性别比失调是有益的探索,是西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改进的有益尝试。
18日,重庆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试点覆盖全市42个区市县(包括南坪和高新区两个经开区),累计受益5万余人。获得政府
补助对象是,农村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4年1月1日以前年满60岁的夫妻。政府补助不包括已经农转非的人口。
在这次试点中,重庆市政府将投入600多万元,中央财政投入2400多万元。投入巨资的目的是要稳定全市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计划生育专家指出,重庆市早已实现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在土地养不起老,农村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措施跟不上,家庭养老仍是农村主要养老方式的情况下,重庆低生育水平很难维持稳定。2001年,市人口和计生委对大足、垫江等6个县1526名育龄群众调查显示,愿意生育一个子女的仅占23.9%。群众想多生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增加劳力,养儿防老。
20年 重庆少生人口1000万
据统计,20年来,重庆大力推行国家的计划生育国策,全市少生人口1000万。直辖7年来,全市少生人口近百万。目前,重庆市已成为全国少有的低生育水平的省市。
目前,重庆渝中区、沙区等10多个主城区,已长期处于人口负增长。不少农民遵守国家计生政策,一生只要一个孩子。20年来,重庆计生工作成绩巨大。响应计生号召的广大农民,为国家利益作出了巨大奉献和牺牲。
但调查资料显示,在重庆这样的西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还缺乏一些相配套的政策使之健康、平稳推进。
农村独生子女户面临养老危机
目前,重庆全市有独生子女户385.5万户。其中,农村独生子女为298.4万户。在这些农村独生子女户中,独生女户为123.0万户,其中贫困户为14.6万户;独生子户为175.4万户,其中贫困户为7.8万户。加上渝东地区合法生育二女的贫困户5.7万户,中年丧子的贫困户0.14万户,全市共有计划生育贫困户28.24万户。
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生委2004年初的调查显示,全市农村6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夫妇共9.57万人,占60岁以上农村总人口的3.34%。这一批人已经面临养老保障方面的问题;50岁以上的夫妇51.4万人,占50岁以上农村总人口9.35%。这一批人即将进入养老阶段。
三大难题困扰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养老保障
重庆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人说,目前,有三大问题困扰重庆农村独生子女户的养老保障。
难题一:奖励优待兑现难
长期以来,重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优待一直很重视。但是,由于财力有限,资金缺乏,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落实较差,农村地区尤其突出。兑现奖励优待政策缺少财政的支持。按农村每户独生子女每月兑现奖励金5元计算,全部兑现298.4万户独生子女户,全市每年共需资金1.79亿元。但据2003年的统计显示,全市40个区市县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资金总共只有610万元。缺口高达96.6%。
难题二:少生并没快富
2002年底,全市农村有计划生育贫困户28.24万户,占农村家庭总户数的46.4% 。同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36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18.7%。调查数据显示,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比例远高于非计划生育户。在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地区,农民的主要收入靠打工和种地,经济收入手段的单一使得多子女家庭在发家致富上还显得具有一定的优势。
难题三:养老保障难以落实
由于地方财力所限,在城市,最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正不断完善,基本覆盖了全部城镇人口;而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重庆目前仅在双桥和南岸区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而农村养老保险则根本没能起动。
渝北区和南川两地人口和计生委对回兴镇和木凉乡66户年龄5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调查,按当地标准,生活水平较好的仅占26.5%。一般的占56.8%。较差的占16.7%。而在生育三个子女的40户村民中,生活水平较好的占42.5%,一般的占47.5%。较差的仅10%。
中年无子女户生活困难
壁山县来凤镇登风村七社何、徐夫妇,1983年生育一男孩,取名何浪。不幸的是,儿子后来患上了白血病,2001年死亡。为给儿子治病,何家夫妇负债数万元。
江津市四面山镇凤凰村5社李某一家,夫妻一个残疾,一个体弱多病。全靠儿子李兵打工维持生活。今年上半年,李兵在打工中死亡,全家顿时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
据重庆人口与计生委2004年统计,目前,全市农村独生子父母中,50岁以上无子女户2.06万人,占农村50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夫妇总数的4.0%。无子女户中,独生子女死亡的0.34万户,占农村无子女夫妇总数的16.5%。这部分人年事偏高,生产生活极其不便。尤其是中年丧子户,白发人送黑发人后,晚景生活困难。
:重庆农民独生子女直补资金“五不准”
对于即将发到农民手中的直补资金,重庆市政府铁定“五不准”:
不准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截流、挤占、挪用直补金。不准扣押,包括用于农业税在内的任何款项扣押。不准以村组集体或个人名义,代领直补金。不准以任何名义巧立名目,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直补金的发放。
重庆市政府规定,直补金由政府通过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向直补对象发放。2个工作日内,信用社必将直补金存入直补对象存折。5个工作日内,通知直补对象领取。
想获得政府补助的独生子女农民,先由本人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县乡审查,村社公示,报县人口和计生委和财政审批后确认。(张加林 罗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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