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考公务员因体检有误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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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2:36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江西一位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虽然获得了总分第一的成绩,但因为体检有误,未被报考单位录用。为此,这名考生将体检医院告上法院。 考生姜波参加了2003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都考出了第一名。但南昌市某医院对姜波进行的体检,却作出了其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后姜波在其他医院做检查,结论为各器官均属正常。
姜波认为体检医院误检,将医院告上法院,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体检医院赔偿经济损失700元。 相关评论见A02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