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做“足疗代言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4: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刘利军 在咸阳不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在积极推广着一种很有特色的保健项目———足疗,咸阳市长张立勇是推广“咸阳足疗”的第一“形象代言人”。他直接拍板成立了“咸阳市足疗保健协会”、“咸阳市推广足疗保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自告奋勇”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咸阳市足疗保健协会”做具体工作的郑智中称,要不是张市长支持,这一产
尽管这一举措能够扩大地方就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笔者颇为不解:身为国家公务员、咸阳市长的张立勇怎么就成了一个项目的“代言人”?在足疗推广项目中张立勇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 张立勇直接拍板就能成立“咸阳市足疗保健协会”,协会到底是何种性质?如果是民间性的,似乎不应由市长来拍板,而应是自发组建;如果协会是官方性质,这样的决定是否经过人大表决通过?是否经过咸阳市有关部门领导研究表决?这是否涉嫌滥用职权? 据咸阳一家足疗中心的老板介绍,张立勇市长是亲自在他的店里感受了“足疗”之后,才更加坚信了足疗的功效确实对人有好处,于是更加热心地推广“咸阳足疗”。笔者不得不表达出另一种担心:咸阳足疗离了官方的支持,市场到底还有没有做大的可能呢?在推力消失之后,是否将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 政府部门或官员个人的这种冲动很可能缘于其对利益的追求或对政绩的向往,这种做法的后果将会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并有可能将政府置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