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组织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通知》,对各级党政机关自行组织外出考察做出“三限三严两不准”的硬性规定。这是继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机关减文、减会、减应酬有关意见后,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实施的又一项措施。
为提高外出考察的实际效果,同时坚决制止借参观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不正之
风,《通知》中对党政机关外出学习考察的批次、人次、在外时间、驻留地点、提交考察报告、审批备案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既务实求效,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三限三严两不准”:一是实行批次人次的限额管理,以小型团组为主,确需外出考察的人员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限制时间地点,在外时间要求控制在一周之内,驻留城市一般不超过3个;限期提交报告,在外考察学习结束后7日内,要提供总结或考察报告。二是建立了严格的审批和备案制度,组织外出要提前填写《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审批表》,由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后方可外出;严格财务审核报销制度,对不在计划内、无审批、无依据的外出参观考察活动开支,各级会计中心一律不予报账;严格各级领导请销假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三是特别强调“两不准”,即不准在出差期间擅自延长时间,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不准参加由各种学会、协会、培训中心等组织的一般性学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据了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落实《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抽查。(时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