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大清欠力度 上半年偿付民工工资3.6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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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6:2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近日获悉,今年初以来,成都市扎扎实实开展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和工程项目款工作,取得成效。上半年,全市累计偿付拖欠工程款9.2亿元,偿付率36.21%;累计偿付民工工资3.6亿元,偿付率83.72%。 成都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联动完成全市拖欠数据的摸底,为制定还款计划打下基础。市政府成立清欠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专人负责接待民工投诉上访。上半年,共
成都市政府还建立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与工程备料预付款制度。规定凡2004年6月25日后开工的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合同价的5%,分别在当地银行办理工资支付保证金。未办理保证金的,不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将年度建设工程量用款的25%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建筑企业的银行账户。农民工工资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并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结算纠纷、工程款或分包款被拖欠、未审计、未结算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上半年,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为4.5万农民工追讨工资3050万元。 (成纪党本报记者袁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