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67万人受灾 怀化城区1/3面积遭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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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6:47 东方网 | ||||||||||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由于怀化境内普降大雨,引起山洪爆发,造成多个路段被冲毁或积水难行。 沅陵县官庄镇荔枝溪路段(6319线1456~1457公里处)路基再次被冲垮长达50米,致使道路中断。320国道芷江境内的七里桥、新店坪等路段由于地势较低,被水淹没,造成交通中断。昨日上午9时,省道223线中方县境内的花桥路段被水淹没,312省道新路河渡口由于沅江涨水,
救灾款下发要及时公开 本报讯昨日,省民政厅下发当前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救灾款是“救命钱”,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应急资金,各地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手续,及时安排下拨,以解决受灾群众的燃眉之急,不得以任何理由缓拨,更不得截留。 通知明确,各市州民政部门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救灾资金全部用于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严禁挪作它用。基层发放救灾物质时,要将数额公开。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灾民领取救灾物实行专账管理,领取款物的灾民要签字捺印。在灾害应急时期的特殊情况下,如不能在发放前公示,事后也要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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