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模式”:村务公开的样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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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6:53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新华社济南7月19日电 (记者王汝堂)民政部副部长陈杰昌日前在山东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称,以“全方位公开,全过程公开”为特点的“昌乐模式”,符合农民群众的心愿,代表村务公开发展方向。
1998年全国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来,山东昌乐县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昌乐模式”,即由公开办事结果转向公开办事全过程,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由事后公开调整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由单一的事务领域公开转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领域公开,提供致富信息、发展党员、推选干部、争创文明户和信用守法户等,全部纳入村务公开范畴;关联复杂的事项则由村一级自己公开转向县镇村三级配套公开。昌乐县之所以全过程全方位推行村务公开,是因为前些年在这方面有着深刻的教训。昌乐县委书记花兆贤说:“前些年我们昌乐县由于村务公开没有抓实抓细,该公开的不公开,有些地方甚至弄虚作假、糊弄群众,把干群关系推向了对立面,一度发生了大规模的上访潮,领导干部成了‘灭火队员’,发展根本无从谈起。我们认识到,村务公开不仅是一个增强办事透明度的问题,更是一个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严肃政治问题。” 昌乐县于是痛下决心强化村务公开,全县确定每月8日集中公开村务,每到这一天,群众聚集在公开栏前,就关心的问题寻找答案,提出质疑,公开日被当地群众称为“阳光灿烂的日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