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堂法律课犯人要回两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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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7:17 都市快报 | |||||||||
懂法律能维护权益,即使是监狱里的犯人也不例外。浙江省女子监狱的女犯小周,因一堂法律知识课,上周拿回了200多万元个人财产。 今年42岁的小周是温州永嘉县人,前几年投资房地产赚了100多万元。两年前,周在宁波开设美容美发店。去年底,因组织卖淫罪,周被宁波当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因涉嫌犯罪,被抓时,周总值200多万元的财物也被暂扣。按规定,如财物与犯罪无关,可归还。但周把留作凭证的扣押物品清单丢了,也不清楚200多万财产是否充公了,因此一直未索回。 今年3月底,周交纳50万元罚金后,进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 驻监狱的检察官经常给犯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今年5月底的一次法律课上,周听西湖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官说,犯人也有民事权益,也允许拥有合法的个人财产。下课后,周向检察官们说了那200多万元财物的事,请检察官帮助。 驻监检察官与宁波办案机关取得联系,查清周的5本银行存折、15张银行存单和金饰、现金等物确实仍被扣着———这些财物与周组织卖淫一案没有关联。驻监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宁波办案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归还小周被扣财物。上周,宁波办案机关作出发还扣押款物的决定。因数额较大,他们用专车将款物送到了省女子监狱。 按规定,这笔财物将由狱方代为保管,在周服刑结束后归还。 (通讯员范跃红记者吕明合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