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首个辖区灾民救助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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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8:03 天津日报 | |||||||||
四种灾害情况下立即启动刘平武传贵 本报讯(记者刘平通讯员武传贵)为减少灾害给市民生命财产带来的危害,灾害发生后能迅速展开救灾工作,本市首个辖区《灾民救助应急预案》昨天在本市红桥区民政局正式出台。
据了解,《灾民救助应急预案》将在四种情况下被立即启动。1、气象、地震、防汛、公安消防的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启动相关预案,预期将出现对市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2、发生全市性自然灾害,造成大范围人员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给予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3、发生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市民在实施救助过程中需要紧急救助。4、其他涉及灾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灾害。据悉,这一《灾民救助应急预案》的出台,将保证灾情发生时对受灾市民进行及时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