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零口供”破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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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8:27 扬子晚报 | |||||||||
日前,泰兴警方经过连续50天的昼夜奋战,对涉嫌交通肇事、经10多次审讯拒不供认的犯罪嫌疑人曹某,依法执行逮捕,从而一举破获江苏首例“零口供”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5月16日清晨5时30分左右,家住泰兴市马甸镇大马庄村78岁的徐老汉,在去县城赶集的途中被撞成重伤,肇事方将其连人带车送往医院后驾车逃逸。5月24日,徐老汉经抢救无效
泰兴警方通过现场勘察和痕迹比对,发现该市马甸镇双彭村曹某所驾河南K-23382农用三轮车与徐的自行车有多处刮擦痕迹,且相对高度十分吻合,后经进一步工作,警方提取微量物质进行了刑事技术鉴定,确认两车曾发生碰撞性接触。鉴于犯罪嫌疑人曹某经调查审讯10多次拒不供认肇事真相的实际,为慎重起见,警方适时提请有关部门召集专家定案协调会,专家组在了解案情后,根据物证鉴定结合相关痕检资料,一致认定曹某即为该起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遂批准对其实施逮捕。(李候运)(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