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流泪忏悔 纵火大学生还想再念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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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9:09 新华网 | |||||||||||
为报复宿舍管理员,20岁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付强在宿舍里放了一把火。他本想让管理员为之受处分,没想到这把火却使自己成了法庭上的被告。昨天上午9点,此案在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付强是从山东考到北京的外地学生,他的父母在开庭前早早赶到法院。昨天参加旁听的还有一些大学生。当付强被法警带进法庭时,他的母亲极力压制自己的抽泣声。 庭审过程中,付强流着泪回答了公诉人、法官及辩护律师的问题。今年春天他曾私自和同学调换了宿舍,很快被宿舍管理员发现,于是他被责令搬回了原宿舍。从此,付强便记恨上了这个管理员,一直想找个机会报复他。 5月15日那天,付强突然想到如果在学生宿舍楼放火,管理员也许就会受到学校的处分。于是他在楼梯上捡了一张废纸,揉成团点着从2339宿舍门上的窗户扔了进去。过了一会儿后,纸就烧完了,他又来到2302宿舍门前,把天窗外糊的报纸点着了想把门框引燃,这一次也没有留下起火的痕迹。付强又找到一把高粱秆做的笤帚,点着后扔进了2304宿舍里。不一会儿,窗户里就冒出浓浓的烟。 付强说:“火焰大了,我心里很害怕,想进去灭火!”但因为没钥匙,只好用打火机烧门和锁之间的木头,可好半天也没有烧开锁。此时,窗户里冒出来的烟已变小了,付强以为没什么大事,就玩儿去了。直到晚上回来才知道有人报了警。 公安机关称,当天晚上7时火被扑灭。3个宿舍的门、窗、墙面多处被焚毁,一套被褥被烧毁,损失共计1157元。付强三天后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付强的律师提出,在应试教育下长大的付强缺乏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走到今天这步。但他认错态度很好,应从轻处理。公诉人则认为,付强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同时同意对他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中,付强泣不成声地说:“我特别后悔,对不起学校老师。我想回到学校,回到老师同学身边,希望学校能重新接纳我。我也特别对不起老父老母,他们操劳了一辈子。我觉得我特别不孝,本想毕业后好好报答父母、学校,可现在……” 法庭将择日宣判。(文/程婕)(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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