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将日本脑炎列入防疫条例传染病列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0:37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18日消息:为了加强防御日本脑炎,香港特区政府决定将日本脑炎加入《检疫及防疫条例》附表一的传染病列表中。相关修订在16日政府宪报刊登后实时生效。 特区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修订扩大对传染病的监察范围,使政府能更有效地进行监察,此举也有助当局及早诊断出病症,并在必要时推行适当的公共卫生控制措施。 根据香港特区《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第四条规定,医生如有理由怀疑存在条例附表一所列
《检疫及防疫条例》附表一在加入日本脑炎后,香港传染病列表中的传染病数目共有三十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