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最高奖7万元 我省今年力争引资10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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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2:2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悉获,省政府新近确定了我省今年招商引资的目标任务——利用外资6亿美元;引进省外资金100亿元人民币。同时规定,对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利用外资任务指标确保数的地州市政府?穴行署?雪等,给予7万元人民币等5个档次的奖励。
据悉,根据省政府关于“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实现对外开放新突破”的要求,结合全省招商引资形势,全省今年招商引资的任务指标被确定为:合同利用外资比去年增长10%,达到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比去年增长78%以上,达到3亿美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比去年增长9%以上,达到100亿元人民币。 为此,省政府规定对完成任务的地州市政府?穴行署?雪、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和省属大型企业?穴集团公司?雪,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为:基础奖励——对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利用外资任务指标确保数的地州市政府?穴行署?雪、中央驻滇和省属大型企业?穴集团公司?雪,分5档予以奖励。第一档,合同外资10000万美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给予奖励7万元人民币;第二档,合同外资5000万美元—10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给予奖励5万元人民币;第三档,合同外资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00万美元—2000万美元,给予奖励4万元人民币;第四档,合同外资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0万美元—900万美元,给予奖励3万元人民币;第五档,合同外资100万美元—5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万美元—100万美元,给予奖励2万元人民币。超额奖励——对超额完成实际利用外资确保指标的,无论是否完成合同外资确保指标,每超过1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600元;对完成国内合作任务指标的奖励为:对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国内合作任务指标确保数的地州市政府?穴行署?雪,予以奖励。即:实际引进省外资金1亿元人民币,省政府给予奖励5000元人民币。 李惠民(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