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之妻韩桂荣今在安庆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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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2: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今天上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共犯——其妻韩桂荣。据检察机关指控,韩桂荣受贿120万元,另外有48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4年5月7日,省检察院指定安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 韩桂荣,亳州市人,56岁,初中文化,1969年10月与王怀忠结婚。1992年3月至1997年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月至5月,韩桂荣向其丈夫、时任阜阳市委书记的王怀忠(已被执行死刑)转达阜阳龙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萍、总经理卢强(马萍丈夫)的多次请托,要求王怀忠帮助解决该公司与白金汉宫大酒店纠纷、建购物中心征地、办理加油站土地证等问题。王怀忠接受请托后,通过签批文件、向有关部门打招呼、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为龙腾公司解决了上述问题。事后,韩桂荣先后3次经手收受马萍、卢强所送的人民币80万元,并和王怀忠共同占有此款。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韩桂荣向王怀忠转达阜阳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周伟的请托,要求王怀忠帮助解决该公司贷款等问题。王怀忠通过签批文件、向有关部门打招呼等方式,为周伟解决了所请托的问题。事后,韩桂荣3次经手收受周伟及其女友为此所送的人民币40万元,并且与王怀忠共同占有此款。 韩桂荣自与王怀忠结婚以来,一直掌管家庭所有财产收入和支出。2002年王怀忠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了王、韩夫妇人民币、外币、存单、借据(债权)及金银首饰、玉器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万余元,其中韩桂荣转移藏匿款物共计人民币509万余元。除受贿所得和合法收入外,王怀忠、韩桂荣二人对价值人民币480余万元的财产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本报记者)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