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氯化氢泄漏事故肇事单位认定 与中石油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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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3:45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20日消息:7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发生氯化氢泄漏事故,376人出现不良反应。据有关部门调查后的结论,这一事故的肇事单位不是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公司,而是当地的一家名为开封现代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 开封现代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位于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开封基地管理处范村农场,与生活基地相距15公里。公司法人代表是开封市居民赵云,合伙人是包括与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的开封市居民孟连珍在内的3人。
孟连珍原为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开封基地管理处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校长,校址在开封基地管理处范村农场。2000年,孟连珍率原驾驶培训学校10名职工,自愿与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有偿解除了劳动合同,在驾校原址重新注册成立了一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与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开封基地管理处签订了租用原驾校房屋及培训场地的租赁合同。合同明确规定,新驾校所租赁的房屋和培训场地不得转租、抵押和用于投资。 孟连珍瞒着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开封基地管理处,用所租赁的房屋与场地,违反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与赵云合伙开办了开封现代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至7月17日开封现代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氯化氢泄漏事故,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开封基地管理处没有得到在所租赁的驾校院内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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