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牛店镇“7-8”爆炸事件17人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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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7:47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7月20日电(记者李丽静) 记者7月20日从河南省新密市获悉,“7·8”爆炸事件中的17名涉案人员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8日零时8分,新密市牛店镇牛店村东沟村民组李湾联营个体煤矿安全副矿长张银山家发生剧烈爆炸,当场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50多间房子倒塌和严重受损。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采取积极营救措施。5名受伤人员现已脱离危险,其中4人已经出院。
根据深入调查,技术专家们一致认为,这是一起私自购买储存的非法自制爆炸物品自爆造成的爆炸事件。张银山通过5个环节,非法购买了530多公斤炸药、9800枚雷管,私藏在自家小院的东厢房里,其中爆炸中心存储的爆炸物品是禹州市花石乡农民刘战业、刘杰朝、杨军央、刘子乾私自制造的,性能不稳定,在不通风、高温、太阳直射及受潮的情况下,炸药和雷管发生自爆。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涉嫌非法买卖、存储爆炸物品罪的牛店镇李湾联营二矿矿长吕松辰,副矿长张银山、吕松木,技术员吕彦昌,及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刘杰朝、杨军央、刘子乾等17人实施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