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有变化 在校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部门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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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8:0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从2000年开始推出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今年秋天将“大变脸”,各项主要政策将作调整。 今年下半年开学后正式实施。新政策在减少银行风险的同时,让学生得到了更多实惠。原规定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财政补贴;新规定是,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原规定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新的规定还扩大了借款学生的范围,原规定借款学生只包括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今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以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