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司机状告沈阳交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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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1:53 时代商报 | |||||||||
未做车体技术检验被认定交通肇事———吉林一司机状告沈阳交警 从事故发生到责任认定,今年54岁的货车司机谷成(化名)都觉得自己很冤。在一起1人死亡的车祸中,谷成的货车被认定为肇事车辆,并承担50%的肇事责任。 谷成认为自己和这起车祸毫无关系,沈阳市交警支队于洪区大队的事故认定有误,遂
昨日,于洪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稀里糊涂“肇事” 谷成是吉林的货车司机。今年2月3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谷成正常行驶在沈盘公路上,突然被一辆小车急速超过并拦下。小车上的人告诉他,他的货车肇事了。靠开车讨生活的谷成一下就蒙了,“我肇事了?我怎么不知道!”随后他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询问,并留置了近12小时,车辆也被扣留。 3天后他才得知:公路上有人听到声响,回头一看是辆摩托车摔倒,而前面正是谷成驾驶的货车。坐在摩托车驾驶人夏某后座上的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不服认定上庭 3月11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洪区大队对谷成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认为:在事故过程中,谷成驾驶的车辆存在忽视安全、超载和私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二项、第三十条一项之规定,而摩托车驾驶人夏某驾驶无牌照车辆,女儿没有佩带头盔。故双方的过错是造成此事故的同等原因,据此认定肇事双方负此事故同等责任。 然而被认定肇事的谷成却“喊冤”。他坚持认为,这起事故和自己没有关系,交警部门对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他把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洪区大队作为被告告上法庭。双方激烈争辩 在昨日的庭审中,摩托车驾驶人夏某作为第三人也来到法庭。 原告谷成在庭审中坚持认为,自己驾驶的车辆是1995年的老车,车况不好,速度又慢,当时自己的车被拦停的地点距事故发生地已有近20公里,期间不知有多少车辆超过去了,凭什么认为肇事的就是他的车? 谷成还特别指出,在事后的检查中,自己的车体并没有接触痕迹。他曾根据交警部门要求于2月20日交纳了全车技术检验费,但至今未给予检验。于洪区交警支队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就做出责任认定书,没有依据。 谷成要求法院撤销沈阳市交警支队于洪区大队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作为被告的沈阳市交警支队于洪区大队则当庭出示了事故现场的勘查笔录,以及多名在场群众的证词等,反驳了原告的观点。 双方争论激烈,法庭宣布暂时休庭,择日进行判决。见习记者 吴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