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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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2:18 东南早报 | |||||||||
让全社会监督,我省将 早报讯(记者康云)据介绍,今年6月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昨天上午,执法检查组向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对“两法”的检查结果。
报告称,执法检查中发现,拒报、迟报、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以计划数或估算数代替统计数、随意篡改统计数据、干扰统计工作的现象仍然存在,统计数据质量不高。尤其是一些基层部门,领导追求“政绩”而弄虚作假。如2002年,某开发区一家食品企业报工业总产值为4.738万元,开发区上报给统计局时将其改为1004.783万元,虚报高达210倍。 报告在意见和建议中提出,今后要加强追究政府官员违反统计法行为的力度,防止“数字出官”,对虚报、瞒报数字的行为要加处罚力度。对干扰统计执法,禁止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做法要严厉查处、坚决杜绝。 报告称,审计处理决定执行难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2000年以来,我省审计机关共审计16329个单位,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的金额共183.71亿元。在查出183.71亿元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的金额中,已上缴财政为16.04亿元。在检查还发现,有一些开发区的经济活动游离了市、县(区)审计机关的监督,成为审计监督的空白区。有的单位多年无法安排审计,容易诱发部分单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些重大国家建设项目的竣工后不能及时验收,无法开展审计。另外,目前,审计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方面,而对其科学、合理、效益性方面的审计比较薄弱。对财政资金和国家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益、预期与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不够。 报告在意见和建议中提出,今后,我省要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让全社会对国家财政收支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进行监督,同时也对审计机关是否依法办事、客观公正进行监督。监察和司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