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晋镛案引起政坛“地震” 中央到地方都在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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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6:02 中国青年报 | |||||||||
彭晋镛案发后,好似平地一声春雷,在神州大地引起政坛“地震”,从上到下都在反思—— 中央高层关注,中央纪委、中组部组成专门调查组赴湖南调研 彭晋镛案引起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去年11月15日,中央主要领导就此作出重要
之后几天,多位中央高层领导均对该案进行了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特别强调,务必切实加强对纪检队伍的管理,要举一反三,对不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要坚决调离,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务必查清,依纪依法惩处。去年11月18日,中央纪委召开了一次书记办公会专门研究落实中央领导指示。 此后不久,中央纪委、中组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南,重在挖掘、剖析原因。 据悉,调查组不仅深入案发单位进行调研,还找了相关办案人员进行座谈。中央纪委和中组部调查组到监狱找彭谈话,他只讲了一句话:看到别人都在弄钱,我不捞钱,感到孤独。 据湖南媒体报道,形成的调查报告对彭案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一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二是彭案暴露出对监督者本身的监督要加强,引发出“谁来监督监督机构”的问题;其三,对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的选拔、考核、监督、培养机制有待加强和完善,等等。 据悉,各地各级纪检机关就如何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管理出台了许多举措。 湖南:六条禁令 2003年11月,湖南省纪委专门两次召开了常委会议,研究怎样吸取教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2004年3月,由湖南省纪委制定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六条禁令”在全省纪检系统开始实施。 “六条禁令”强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及工作人员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保健、娱乐等活动;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提出不符合规定的接待要求;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任何与个人或亲友有关的私利要求;严禁泄露工作秘密。凡违反禁令者,省纪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常德:新闻舆论监督有了“尚方宝剑” 今年5月4日,常德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常德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文件是根据《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精神出台的,其目的在于,通过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帮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克服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该文件涉及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包括市直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 该文件要求各级领导对新闻舆论监督切实重视,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被监督的单位和个人应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真实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得妨碍、阻挠新闻舆论监督。对采用说情、利益诱惑等不正当行为逃避新闻舆论监督或对新闻舆论监督采取寻机报复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常德日报总编辑王承英说,这一文件使新闻舆论监督有了“尚方宝剑”,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撑了腰。 常德日报记者徐德清不无感慨地说:“出台这个文件后,记者进行舆论监督的环境好些了,以前有的单位连门都进不去。” 5月19日,他报道了武陵区交通局4名执法人员违规执法,见伤不救的新闻事件。武陵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妥善处理好伤者善后问题。武陵区交通局对4名执法人员给予了撤职或行政记过处分。 本报记者 吴湘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