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官判案不再请示上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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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7:02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消息:今年3月,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今后该市基层法院除在审理新类型案件中遇到适用法律的共性问题外,一律不得再向上级法院内部请示办案。它是全国第一个明文规定不得再就个案请示办案的法院。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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