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今秋“大变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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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7:39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最近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学后正式实施。新规定中,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偿还贷款本金今后看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此外,如果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新的规定还扩大了借款学生的范围,原规定借款学生只包括全日制在校高校专、本科生,今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以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