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市民就医要“一卡一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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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9:4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顾盈华实习生郁晶陶)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日前,市医保局印发通知,重申加强医保门急诊就医管理。 据了解,市医保局、市卫生局曾多次就医保处方用药、委托代配药、就医记录册使用等事宜发文,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保管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此次通知主要是针对门急诊核验“一卡一册”(一卡指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一册指门急诊就
关于门急诊核验“一卡一册”问题,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就医记录册实施意见,请参保人员就医时同时使用“一卡一册”;医师应当按规定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记录本次就医内容,做到用药处方、检查单与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记录相符。 关于门诊委托代配药问题,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代配药规定,按规定流程操作,在门急诊就医记录册上认真做好记录,同时做好委托代配药登记。 关于门诊处方用药问题,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限制每张处方金额、人为分解处方等方法损害参保人员的正当医疗需求;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对门诊慢性病的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可以开具2周处方量,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连续使用同类药物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可酌情开具1个月处方量;按规定为要求外配药品的参保人员提供处方(采用电子处方的单位应为其打印处方并由处方医生签章)。 此外,通知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接待参保人员医保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