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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结果溺水而亡 吕海翔家属要复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12 每日新报

  传唤过程中非正常死亡引发多起群体事件

  据新华社杭州 7月20日电浙江省海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20日下午举行新闻通报会,对曾引起社会关注的吕海翔非正常死亡原因调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海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曾月桂在会上通报浙江省检察院法医的尸检结论:吕海翔死亡原因符合溺水死亡,与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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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事引起社会关注的原因是,吕海翔家属以及当地村民怀疑,吕海翔生前曾遭到公安人员殴打,还有人怀疑,吕海翔系被殴打致死。据浙江省检察院法医的尸检报告分析:死者吕海翔双肺水性气肿明显、多器官淤血,肺内检见多种硅藻,尸表未检见致命性机械性损伤、毒化未检出常见毒物,其死亡原因符合溺水死亡。肝功能障碍、生前饮过酒、精神紧张、冷水刺激等因素对其落水后自救能力有一定影响。

  尸检报告确认吕海翔并非遭殴打死亡,有证据表明死者手腕部位没有戴过手铐,死者身上的某些伤为死后伤;胸部及四肢多处皮下出血等症状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非致命伤。法医在新闻通报会上解释说,造成的原因可能与当时的地形、障碍物有关,这些还有待结合具体案情作进一步分析。

  通报说,公安机关对吕海翔等人的调查传唤符合法律规定。传唤调查过程中不存在滥用警械、刑讯逼供问题。吕海翔非正常死亡事件曾在当地造成很大影响,诱发多起群体性事件。因此,吕海翔的尸检结果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今日早报》供本报专稿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宁市检察院检察长曾月桂公布了有关吕海翔死亡原因的调查结论。

  对于受到死者家属质疑的吕胸口的多处伤痕,嘉兴市检察院的法医刑页锋表示,由于吕海翔是从一个狭小的口子跳下去的,河岸一边是水泥墩,另一边堆放着木头,因此他很可能在下落时被这些东西所伤。此外,吕海翔在跳下河之前身上穿着T恤衫,但被打捞上来后则光着身子。这也引起了许多人的议论。嘉兴市检察院法医邢页锋对此也作了解释。他说,以当时河中水流的速度以及水对衣服的浮力等因素考虑,吕的上衣在他跳下河后被河水冲脱是完全有可能的。但吕海翔的父亲吕楚生显然无法接受这个报告,在新闻发布会之后他向记者表示,他将提出复检。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了解到,一旦吕海翔的家人提出复检,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这项工作。

  吕海翔的“意外死亡”

  吕海翔, 34岁,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 6组村民。按照浙江省海宁市有关部门提供的《关于海宁“5·19”吕海翔溺水死亡事件的情况说明》,以及海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沈志恩、斜桥派出所所长朱桂祥的说法,当天的情况是这样的:

  5月 19日晚 9时30分左右,海宁市公安局斜桥派出所民警透过“源泉娱乐中心”201包厢门上的玻璃,看见里面有两男两女,其中有一男一女坐在沙发上“搞淫亵违法活动”。民警于是对这对坐在沙发上的男女进行“口头传唤”,要求他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海宁市检察院的调查,在民警进入包厢时,吕海翔“一手搂着陪唱女子的肩膀,另一只手触摸该女子的胸部”。

  斜桥派出所所长朱桂祥说,吕海翔的动作符合“淫亵”行为的定义,所以,民警对其进行“口头传唤”是正确的。警方决定先带涉案女子回派出所,留下两名民警和吕海翔在娱乐中心大门口等候。

  9时50分左右,吕海翔说要“小便”,得到民警同意后,他穿过公路,在河边的草丛里解手。突然,该男子跳河向对岸逃逸,民警也立即跳入河中。待民警游至河中间时,该男子已不见踪影。至凌晨1时10分左右,警方将该男子尸体从河中捞起。死者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上面有“吕海翔”字样。

  家属发现疑点

  5月 20日凌晨 4时左右,海宁市刑警大队大队长郭宗敏对吕楚生与儿媳王茹琴宣读了“吕海翔溺水死亡的通报”。

  在殡仪馆,吕楚生看见儿子的尸体趴在一张铁板床上,右手在右耳后部,左手在腰后部,呈“背扣”状。上身赤裸,口鼻流血,板台上、地面上有不少血迹。死者的颈部、胸部、腹部和腰部有大面积淤紫现象。另外,与吕海翔当晚在同一包厢唱歌的石井村村民姚建国给村民讲述了民警“冲进包厢,踢了吕海翔一脚,吕起身还击,两人扭打在一起”的情节。而且吕海翔生前水性极好,可以横游钱塘江,何以在一条三四十米宽的河里淹死?最终,吕楚生请来朋友为尸体拍照,并买来冰柜将尸体封存起来。5月21日,吕楚生等死者家属前往海宁市周王庙镇派出所反映情况,双方于是商定第二天尸检。但据吕楚生说,他们从派出所回家后又接到警方电话,通知他们说提前到当夜7时尸检,第二天早晨8时火化。这么快就要火化尸体的要求令吕楚生顿生疑惧,当即表示“接受不了”。尸检遂告搁置。

  “备忘录”风波

  吕楚生等人此前与海宁市政法委签署的一份“备忘录”,更强化了他们对“海宁警方”的不信任感。“备忘录”内容为吕海翔家属对尸体检验结论无异议。有关部门一次性给死者家属生活救助金人民币5万元。吕海翔的亲属当天就领取了1万元人民币。此外,他们还得到了市委政法委金永祥副书记个人“出于同情”给的 2000元钱。

  但是,吕海翔的妻子、“备忘录”签署人之一王茹琴告诉记者,他们当时接受这笔钱,并不意味着认可了“备忘录”所提的条件,而是想“利用经济补偿筹到钱,为再往上告状铺路”。同时,吕海翔的亲属认为,这份“备忘录”的签署,正好表明了有关方面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吕海翔的死亡,“肯定有”见不得人的内情。在当地相当一部分民众眼里,这份“备忘录”是官方“花钱封口”的铁证。所有人都相信,吕海翔案件必有蹊跷。

  “堵交通”和“抢尸体”

  6月 22日,在社会越来越大的舆论压力下,《海宁日报》发表了题为《“5·19”事件调查工作卡在尸检环节》的新闻报道。该报道说,吕海翔的家属以死者死因不明为由,在家中用冰柜冷藏尸体至今,迟迟没有进行尸体解剖,使得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被迫搁浅。

  这篇报道在吕楚生的乡邻中激起了强烈反响,甚至引发了两天后,也就是 6月23日下午“01省道(沪杭复线)”被群众堵塞的事件。

  据知情者介绍,当天中午开始,围聚在石井村“声援”吕海翔家属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一群群走出村庄,拥入省道路口。

  那天在场的人据称有几千之多。到夜里10时前后,人群才逐渐散去。上访受阻后,有人在人群里说,“把事情闹大才能解决问题”。据马维江说,市政法委得知这种情况后认为“要出大事情了”,公安应该给一点“威慑”了。24日晚,警方出动巡逻车3辆。

  就在警察出动的同时,石井村突然鞭炮声四起,睡梦中惊醒的村民们明白,这是“出事”的暗号。不到5分钟,就有近500名男女老少挤在吕楚生家门前的公路上“严阵以待”。屋内57岁的吕楚生一家均表示要“同归于尽”。楼上还有几个人紧张地将汽油灌进玻璃瓶内,随时准备点燃后向外投掷。外面,是几十名头戴钢盔的警察。混乱的场面发生在2004年6月24日后半夜,浙江省海宁市周王庙镇石井村,已故村民吕海翔家门前的公路上。双方僵持约1个小时后,警察乘车离去。这就是在当地被议论纷纷的“警察抢尸”事件。

  4村民因此被刑事拘留。 6月 29日上午,在吕楚生交出儿子尸体后, 4村民被放。7月4日下午吕海翔的尸体检验在海宁市殡仪馆进行。

  据《南方周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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