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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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13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王祺郭儒村马志国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王祺通讯员郭儒村马志国】两名在本市南开区赛博数码广场经营计算机生意的外地青年,因某单位拖欠其货款1.4万余元,居然非法拘禁曾在该单位打工的姚某达20多个小时。结果二人有理变没理。昨天,二人在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受审。被告人任某的女朋友也到法庭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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