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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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16 山西日报 | |||||||||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闻发布会在并举行,正式公布228处文物为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副省长宋北杉出席并讲话。 建国以来,山西省先后公布了43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83处已先后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山西省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9处,位居全国之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已达57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6781处,均位居全国前列。
此次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推荐,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遴选核定的。其中包括娄烦县娄烦镇旧娄烦村山城峁遗址(新石器时代)等古遗址28处,运城市盐湖区北相镇张村南张村墓葬群(东周)等古墓葬17处,太原市晋源区罗城街办寺底村开化寺旧址及连理塔(唐、宋时期)等古建筑167处,平定县岩会乡乱流村西魁头山开河寺石窟(北魏时期)等石窟寺4处,潞城市店上镇北村八路军总部北村旧址(1938年—1939年)等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2处。(完)(记者孟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