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与公共利益能否兼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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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47 法制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建 到目前为止,上海市1329家网吧的11万台电脑上,都已安装上一套全新的监控软件。 这套由有关政府部门投资700万元开发的软件,据说神通广大,并已通过了文化部的技术检验,近日将为上海全市所有的网吧免费安装。
谈起这套软件,上海市文广局副局长张哲告诉记者,文广局将设一个监控室,24小时有人值班,可随时调查上海全市网吧的任何一台电脑的情况。如发现有人浏览受限制的网页,值班人员能够马上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屏蔽,有效过滤网上的不良信息。这套软件还能通过身份证或者社保卡让电脑识别,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极不安全,以后我上网聊天,收发信,说说心里话,但背后有双眼睛总紧盯着你,这种感觉能好受吗?”一位正在上网的交大同学闻讯后觉得不可思议。旁边的一位女同学不无担忧地插话道:“现在诚信极度缺失,如果电子邮箱、网上银行、网上采购的密码都能看见,万一监控人员丧失职业道德,或遭遇黑客高手的入侵,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不少网吧业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态度泰然,但怀疑监控效果。 “我们网吧早在2002年就装了监控设备,只不过以前没有强制罢了。”市中心一家较大的网吧业主说得更干脆:“我们本来就不允许上黄色、法轮功等网站,都设置了屏蔽,一般上不了。但防得了小贼,防不了大盗,很多高手可以直接删除屏障,本事真大。” 复旦大学附近一家比较大的网吧老板还悄悄告诉记者,以前也连过“路由”监控器,但影响网速,不少网吧就不愿连上,平时随便编造一些日志,应付检查,查得紧了就接上去。通过安装软件进行监控,会不会又是个“聋子耳朵”? 专家们的意见也不尽相同。同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任教的殷啸虎、吴弘两位教授,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殷啸虎教授表示,这样的做法还是比较合理的。网吧是一个特殊的场合,它是公众娱乐场所,上网所浏览的内容可以被别人看到,这已经构成了传播。行政机关有职责对这样的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况且对于浏览不恰当网页的公民并没有什么措施,仅仅将网页屏蔽,并没有侵犯公民隐私权。 吴弘教授却认为,在所有网吧都安装监控软件,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被强制性地监控,原则上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可能侵犯到隐私权。不过他又说,如果网吧告知消费者或是在网吧醒目处张贴告知上网将受监控的提示,就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苏振华则明确提出,权利先于效率。不能以实施网吧监控来维护某种“公共利益”作为理由,使得公民权利受到潜在的威胁。 有不少专家还善意地提醒说,应该注意避免因此而出现的系列隐患。相关部门对监控后的数据做何处理要有个说法。监控手段也必须节制,应立法严禁管理人员外传在监控中获得的信息等等。 对这场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博弈,不少上海市民更能体会政府的良苦用心。“就是要监管!力度越大越好。”一位整天跟着他网迷儿子背后转的中年男人激动地说:“听说这个软件能防毒又能把住网吧入口,我们几个家长真高兴。网吧这种地方,对青少年的毒害真不小。监控也是不得已,政府不管谁管?要隐私,回家去吧。” 可不?监控的结果会不会把泡网吧族们赶回家呢?关上门的网民们尤其是未成年人谁来监控?是不是以后电脑出厂时也要配置一个监控软件或硬件? 这场公私博弈看来远未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