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8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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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58 燕赵晚报 | |||||||||
患者要警惕药品有害反应 本报讯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记者昨天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8例,专家提醒消费者警惕药品的有害反应,合理用药。 药品能治病也能产生有害反应
“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药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殊不知,药品能治病但也能产生有害的反应,这类有害的反应就叫“药品不良反应”。我国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为:药物在正常用法和用量时所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一般认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有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孕妇、哺乳期妇女服用某些药物还可能影响胎儿、乳儿的健康。 以人们最常使用的抗菌药物为例,其不良反应主要分为: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反应、过敏反应或超过敏反应(如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二重感染。 发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 一旦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应该怎么办呢?“应当及时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药企业、药政部门、病人、医生及药师等对药品的安全性都有责任。通常,医务人员发现可疑不良反应,应该停用可疑药物,对不良反应给以适当治疗并按规定及时向本院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部门报告,根据他们的意见,认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药店药师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先让患者停用可疑药物,再去医疗单位就诊并认真登记,及时报告公司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按规定上报;患者发现了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的药物,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药专业人员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 我市设有ADR监测中心 我国已经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了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第一医院设立了市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监测中心。该中心承担着石家庄市ADR资料的收集、整理、评价、上报工作。 据了解,目前,市ADR监测中心与各哨所及工作单位之间的网络已基本形成,不良反应报告病例数逐年增加。今年1—6月份,市ADR监测中心接到不良反应报告58例。在58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因抗生素滥用的占到了一半左右。 据该中心的苏喜改、柴爱军两位医师介绍,尽管有关部门和专家多次呼吁,但有关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例一直都在发生,而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药物本身固有的,另外一个就是与患者的体质有关,如年龄、性别、体重、家族病史,甚至民族都有可能成为产生不良反应的原因之一。 对于一些常见病,许多老百姓不去医院治疗,而是自行买药服用。柴医师提醒市民,选择药品时要慎重,尽量少用抗生素。尤其对于药品某一成分过敏的病人,应该忌用含该成分的药品。 目前,市ADR监测中心已开通咨询热线电话:6910187、69196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