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单位行贿罪案昨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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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1: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上午,合肥市首例单位行贿罪案在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单位安徽省八方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方公司”)、被告人胡先进犯单位行贿罪,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35万元;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6月份期间,“八方公司”总经理胡先进得知合肥长江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饭店”)东四楼会议室要进行装修,便找到“长江饭店”
(卢行 石莉)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