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莱芜人大强化人事任免监督官员任命须过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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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5:29 胶东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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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莱芜讯(记 者 武宗义 通讯员 柳善学 报道) 人大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接受人大机关任前、任中、任后全面监督。这是莱芜人大为强化人事任免监督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举措出台后,已有18名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和考察了解,有4人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供职报告,对3名政府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述职评议。这走在了全省前列。 为加强人大对被任命人员的能力、品行、法律水平等的监督,3月25日,莱芜市人大常
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或批准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需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供职报告。供职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担任原职务时的工作情况、对新任职工作的认识和打算等。提请任命的“两院”官员,要向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接受评议监督。述职评议一般分调查、评议、整改三个步骤。先由评议调查小组写出调查报告,印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评代表,形成初步审议意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再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调查小组的评议意见,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随后,述职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述职报告,接受审议。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述职人员要在20天内把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拿出规划限期解决。 采访中,一位省住莱人大代表告诉记者,莱芜市人大的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人事任免程序,强化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形成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考察监督、任中供职报告和颁发任命书、任后述职评议的人大人事任免监督体系,使监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真正落到了实处。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