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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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7:08 人民网 | |||||||||
人民网呼和浩特7月21日电 记者辛阳报道:7月21日下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因受贿及财产来源不明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肖占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判处肖占武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案其余六名被告人,原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支行工作人员肖华(肖占
在一审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肖占武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从1995年至200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采购设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请托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96万元、“三星”牌照相机一部、玉佩一块;1996年至2000年,肖占武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内蒙古国税局进行工程建设中,与二女儿肖华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请托人钱财214万元。检察机关还指控,肖占武从1995年至2002年,在干部提职、提级、调动工作和为下属单位批准基建工程立项、拨款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54.7万元、美元3.47万元、购物代金券5000元、镀箔金的“八骏图”一幅。此外,肖占武尚有319万多元人民币、8.37万美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肖占武对于起诉书和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证人证明均明确表示没有不同意见。 据了解,肖占武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查办的犯罪嫌疑人职务最高、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职务犯罪案件。肖案涉案人员103人,其中牵涉到自治区12个盟市、40多个旗县区的59个税务官员。 肖占武个人资料:生于1942年,1967年毕业于内蒙师范大学中文系,1994年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02年底退居二线,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担任自治区九届政协常委、政协港澳台侨联络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