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来常往》演唱纠纷追踪陈红蔡国庆还能“常来常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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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0:46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实习生李杰琼)去年5月爆出的陈红、蔡国庆“抢歌”风波,昨天在市一中院尘埃落定。该院终审判决认定,由于该歌的编曲不具有独创性,不属一种独立的权利,因此合作买下《常来常往》一歌编曲的李响无权阻止陈红、蔡国庆两人演唱此歌。
2002年11月,《常来常往》曲作者李刚与李响等人约定共同投资包装《常来常往》一歌,李响被定为主唱之一。此后,考虑到歌手等因素,李刚转而与陈红、蔡国庆合作。去年5月,李响以《常来常往》编曲权被抢为由,将陈红、蔡国庆及李刚一同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这个伴奏带,并赔偿8万元损失。 | |||||||||